被“报销”的党费

日期:08-10
党员巡察

原标题:被“报销”的党费

“大家同样都是党员,为什么村委帮群众党员交党费,我们村干党员反而得自掏腰包呢?”2021年3月,我所在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党委第四巡察组对明伦镇何狂村进行巡察。我们进驻明伦镇何狂村后,按照惯例对村“三委”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谈话中,一名村干部无意中的一句抱怨引起了我的注意。

按照党章规定,及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可为何何狂村要帮群众党员交党费?资金又从哪里支出呢?

我立刻将该情况向巡察组覃组长汇报。随后,覃组长组织召开组务会,讨论研究核查方向,决定一部分人核查何狂村财务账簿,一部分人入户走访何狂村部分党员了解情况。

“作为党员,你为什么不交党费?”

“我跑外面打工,经常不在家,所以党费没有能按时交。后来,村里开党员大会,党支书告诉我们以后党费村里帮交了,不用我们自己交。大家觉得这样很好,都没有意见。”

在谈话中,群众党员提到的何狂村党支部原书记覃某某进入了我们的视线。在初步掌握情况后,我们约谈了覃某某。

“你们村为何要帮群众党员交党费?你不知道这是违反规定的吗?”

“党费收不上来,镇里又催得紧,我这也是无奈之举啊......”

在何狂村财务账簿和20多份群众党员的谈话记录面前,覃某某向巡察组坦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2018年下半年,何狂村在收取全村党员党费的时候,大多数外出党员和老弱党员没有能及时交党费,而镇里又催得急。在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下,时任何狂村党支部书记的覃某某便打起了“小算盘”,虚列办公用品损耗套出办公经费,用以垫付群众党员的党费。

经查,何狂村2018年12月8日利用办公经费付群众党员7—12月份党费400元;2019年4月22日利用办公经费付群众党员1—6月份党费570元;2020年7月31日利用办公经费付群众党员1—6月份党费600元。利用几百元办公经费替党员交纳党费,看似小问题,实则折射出党员领导干部组织观念缺失,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问题。

问题终于水落石出。我们立即把问题向明伦镇党委和何狂村党支部进行反馈,并下达巡察整改意见书,要求何狂村党支部在限定期限内向群众党员收齐未交党费,补齐支出的办公经费;要求明伦镇党委在全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类似违规行为。同时,把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截至目前,部分党费已被追缴回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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