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浙江出台新规 防止疫情中收集的个人信息被滥用

日期:08-07

原标题:港媒:浙江出台新规,防止疫情中收集的个人信息被滥用

香港《南华早报》8月6日文章,原题:中国数据隐私:浙江省拟实施新规以“销毁”应急突发事件期间收集的个人数据在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地方治理方面,中国东部省份浙江走在前列。该省近日发布《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应当将涉及包括个人隐私在内的公共数据采取封存或销毁等安全处理措施。这或将使机构受到某些制约。

作为中国抗击疫情行动的一部分,地方政府、组织和公共场所都为追踪密接者而纷纷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然而,乏善可陈的保护措施频繁导致个人信息被严重泄露。含有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的电子数据表在社交平台上流传的现象屡屡发生,有时还导致人肉搜索和骚扰。

随着北京利用有关新法规打造国家数据法律框架——包括将在下月施行的《数据安全法》和有望年内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浙江省的上述条例代表着中国地方政府为探索数据治理而进行的最新尝试。目前,对于公共机构和企业应如何处理个人数据,一些地方部门正在试用更详细、更积极主动的规定。

浙江是中国首个在疫情期间推行“健康码”的省份。该省的上述条例或将获得中央政府认可,从而成为一个新标准。条例规定,省政府将打造“公共数据平台”,设区的市、县(市、区)也能打造自身平台,但这些平台应成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数据共享、开放的“唯一通道和载体”。

条例还规定,采集数据时不得强制要求个人采用多种方式重复验证或特定方式验证。已通过有效身份证件验明身份的,不得强制通过采集指纹、虹膜、人脸等生物信息重复验证。

与此同时,中国科技中心深圳上月通过新的数据条例,明确禁止数据处理者基于用户画像向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推荐个性化产品或者服务。所有用户有权拒绝数据处理者对其进行用户画像或者基于用户画像推荐个性化产品或服务——而这是互联网平台推动用户参与的常见做法。将从明年起施行的深圳数据条例,还针对“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规定最高可罚5000万元(人民币)。(作者Xinmei Shen,丁玎译)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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