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发改委: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日以上。
《计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日以上,其中沿海城市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05万吨/日以上,海岛地区新增海水淡化规模20万吨/日以上。海水淡化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海水淡化利用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政策机制更加完善。
多举措推动海水淡化
为完成上述目标,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了多项任务和措施。
《计划》提出,提升海水淡化供水保障水平。沿海缺水地区要将海水淡化水作为生活补充水源、市政新增供水及重要应急备用水源,逐年提高海水淡化水在水资源中的配置比例。规划实施一批新建海水淡化工程及配套管网设施。探索实施海水淡化水向非沿海地区输配。建设4—6个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和若干10—30万吨/日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形成典型模式推广应用。
扩大工业园区海水淡化利用规模。推动建设5—10个海水淡化利用示范工业园区。
提高海岛及船舶用水保障能力。在海岛保护性开发基础上,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海岛海水淡化设施。在有居民海岛建设海水淡化工程或装置,满足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鼓励远洋渔船、海洋平台加装易维护海水淡化装置。
《计划》还提出拓展淡化利用技术应用领域,探索将能量回收装置应用于高盐废水处理领域,将先进适用的海水淡化技术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
我国目前海水淡化总体规模相对较小
我国为什么要出台《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相关背景作了介绍。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沿海11个省(区、市)创造了55%的国内生产总值,而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27%,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特别是,55个沿海地级以上城市中有51个为缺水城市,12个海岛县全部为缺水县,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海水淡化是重要优质增量水源,对缓解沿海地区和海岛水资源短缺,保障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从国际看,海水淡化已得到大规模利用。全球海水淡化产能从2000年的不足0.3亿吨/日已发展到2020年的1亿吨/日,年均增幅超过7%。海水淡化造水成本从上世纪70年代10美元/吨下降到目前不足1美元/吨。160多个国家的约3亿人长期饮用海水淡化水。
从国内看,目前我国已建成海水淡化工程123个,全国海水淡化总能力约为每日165万吨,是世界上少数拥有海水淡化技术的国家之一,具备规模化发展的技术条件和产业基础。但也要看到,我国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水平与国内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海水淡化总体规模相对较小,关键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不少地方海水淡化水入网存在一定障碍。此外,还存在相关标准规范不衔接、激励措施不足等问题。
为保障我国沿海地区和海岛水资源安全,促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印发《行动计划》。关于激励措施,该负责人介绍,《行动计划》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等方式,推动海水淡化水用于城市公共市政供水。税费方面,鼓励水电联产“以电补水”,落实免收需量(容量)电费、企业所得税抵免等优惠政策。金融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投资方面,鼓励社会资本采用PPP等多元化方式积极参与。(总台央视记者徐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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