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检拍案|"杜鹃出行链"APP设局敛财3.1亿投资人血本无归
正义网上海8月6日电(王擅文赵晓明)一个经营时间长达十数年的航空服务公司,从2018年起,以开发“杜鹃出行链”手机APP为名,利用炒作火热的区块链概念推出虚拟币“杜鹃花”,短短一年内,疯狂敛财达3.1亿元。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周行等8人提起公诉。
开发“杜鹃出行链”APP半年敛财1.5亿元
据悉,周行硕士毕业后来到上海打拼,于2005年创立了杜鹃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机票、高铁票、酒店订票的销售。
2014年,周行开发了一款名为“一键登机”的APP,随后又与全国100多个机场进行合作,派出服务团队给客户提供各种便捷服务,包括代理办理登机、快速通道、电动车接送等。
为扩大公司业务,周行又陆续成立了杜鹃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杜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在最鼎盛时期,他手中共拥有8家公司。为了扩大经营产业链,周行于2018年初找到刘某某研发了一款“杜鹃出行链”APP,安装使用即可获得杜鹃航空服务公司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
为宣传这款APP,周行组织了大型宣讲会,募集了大批“投资者”(多为45岁以上中老年)参加宣讲会,在座“投资人”很快就被周行等人的描述所吸引,仅在2018年6月至12月就非法吸收了公众存款1.5亿元。
开发新功能“挖矿机”充值换虚拟币疯狂集资
好景不长,因软件运营和人力物力成本消耗导致周行的公司很快就入不敷出,此时,他想起了曾经在酒会上结识的费某。
周行被费某所描述的区块链投资、虚拟货币深深吸引,两人很快达成合作,周行承诺在杜鹃航空服务公司上市后给费涛20%的股份。
为此,周行将“杜鹃出行链”APP中的一项子功能计步器交由刘某某开发成一款独立软件,取名“挖矿机”,并称在“挖矿机”中进行充值和积攒步数就可以获得相应数量的“杜鹃花”,“杜鹃花”可以兑换成虚拟货币“杜鹃币”,虚拟货币则可以升值、进行转卖或兑现。
为了让更多“投资人”相信,周行等人则对外宣称“挖矿机”为杜鹃集团推出全新虚拟货币APP,并即将在国际认可的境外VVBTC交易所上市(该交易所为区块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为持有区块链货币的用户提供交易)。而实际上,“杜鹃币”实际市值全由周行等人在后台一手操纵。费某则负责包装推广,他找到好友罗某与邵某,罗、邵立即成立“杜鹃商学院”,前往北京、江苏等地进行全国范围的巡回宣讲,每次都可以吸引“投资人”千余名。
为了诱骗“投资人”追加投资,周行则对外宣称“挖矿机”仅提供给原始“投资人”购买,但暂时不可卖出,并称该软件正式投入运行后发行价将会远高于此时。在此期间,周行等人在后台对“杜鹃币”的价格不断进行恶意操纵,使得“杜鹃币”的价格从发行价的1元一份上涨达到近20元一份。见此情形,大批中老年“投资人”纷纷通过卖车、卖房、刷信用卡、借款等方式追加投资。
“投资人”血本无归检察机关追赃挽损
当最后一波“韭菜”入市,周行等人开始收网。2019年8月初,“杜鹃币”突然开始跳水,买币的人却依然在锁闭期,无法进行交易转卖,只能眼睁睁看着虚拟币从每份15元一路下滑至0.01元。
“杜鹃币”沦为废纸,“投资人”发现上当意欲前往杜鹃公司进行声讨,而杜鹃公司总部早已人去楼空。早在2019年初,周行等人就开始卷走大量资金并进行挥霍。
经检察机关调查,周行等人涉案金额高达3.1亿元,为此,公安机关依法对周行等人进行网上追逃,8名主犯均已落网。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追赃挽损150万余元,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小检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周行、费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使用诈骗方法向被害人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共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该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