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赞之:一心向党的共产主义战士
吴赞之(1917年—1978年),广西融安沙子乡石岩村人。16岁开始阅读家兄从上海寄来的各种进步书刊。1937年9月,在桂林参加抗日民族解放先锋队。194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7月,受党派遣打入柳州三青团任代理书记,进行秘密革命活动。
1942年桂林发生了“七九”事件后,吴赞之临时兼任中共柳州特派员。9月,事态恶化,他转移平治县(今平乐县)中学任教。1946年2月,任桂林地区特派员,负责钟山、富川党的工作。1947年6月5日,率领钟山、富川武装在英家举行起义,一举攻下英家、公安等处乡公所,打响了广西武装起义的“第一枪”。
新中国成立后,吴赞之先后担任中共平乐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中共南宁市委秘书长、副书记;平乐地委、梧州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工局局长、区建委主任、党组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区革委委员等职务,在不同岗位上为党的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1978年11月24日逝世,享年61岁。
1943年,吴赞之被钱兴抽调到广西省工委当保卫兼后勤工作之后,自己肩上的担子就更重了,作为省工委机关的保卫兼后勤人员,不仅要防止省工委机关和同志们的安全受到威胁,还要保障工作的经费来源。
为解决机关日常开支,他和农民积极分子一道开荒种地、割草、烧石灰,肩挑货郎担游乡串寨筹集经费和传递情报、建立关系、侦察敌情。
经过半年的磨炼,吴赞之由一个白面书生变成一个粗壮、光膀赤脚、满脸胡子、能挑善种的庄稼汉了。走乡过寨去贩卖,赚得一些微小利益,缓一缓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窘境,还有效接近群众了解情况,同时可以兼顾交通员的工作,保持与各地党组织联络的畅通。
努力工作的吴赞之也有“受委屈”的时候,那是1943年农历十二月初十左右,吴赞之对钱兴说打算送四五斤黄糖给贫农房东十三婶过年,钱兴赞同吴赞之的做法,并说吴赞之的想法很好,做法也对。
但是过了很久黄糖还没有送出去,钱兴就催吴赞之说:“要送东西给别人就要真心,要早些送,不然房东就花钱买了,再送就没有意思了,对房东也没有什么帮助了。”
然而,吴赞之却有着自己的打算,一个月30天都在附近各集市上做买卖,100斤黄糖周转一次就可以得回110斤,运气好些的时候可以得到120斤,每三天就周转一次。准备临近过大年,正是贩卖杂货多挣些钱的时候,吴赞之当时一心想着把糖多周转几次,多赚些钱。
所以吴赞之打算在农历二十二的时候再送黄糖给房东,并且小年是二十三,吃汤圆还来得及,所以一直到农历二十的时候吴赞之还没有把黄糖送给房东。
钱兴提出意见之后,吴赞之没有接受,还说钱兴不会精打细算。
这看起来像是一件小事,后来在整风运动中钱兴同志在谈到群众路线问题时提出,叫大家思考这件事情是否做得对。
钱兴说,我们党员同志在做每一件事情时是否处处站在群众的立场看问题?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吴赞之同志心里想着多赚些钱,为省工委缓解活动经费的困难这本身没有错,但有没有换位思考,若站在十三婶的立场、站在群众的观点与立场上看问题。就应该早一些给十三婶送糖过去,让她不必再为买糖的事操心。
钱兴批评吴赞之的群众观点有问题,说这是把剥削阶级意识带到党内来。
这本是中肯的批评,一开始吴赞之想不通,觉得有些“委屈”,思想上有抵触情绪,想想处在艰苦生活中的自己,看着货担里的食物眼馋着不能动手,摸着口袋里挣来的一些钱自己一分不能够乱花,一心一意地为解决机关工委的困境而努力,结果却换来一个群众观点有问题,实在是有些弄不明白。
但仔细一想,钱兴同志的说法是对的,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确实是立场观点有问题。当时参加讨论的同志也深深认识到其中的差别与对错,思想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提高了觉悟、提高了党性修养。
做生意为党筹集活动经费的吴赞之,心中的明灯永远闪亮着,没有人监督,没有人查管,靠的就是作为党员的一把标尺,自己从来没有从所获利润中占取一厘一毫,受饥饿困扰的他,没有从自己所担挑的食物货担里拿出一口以满足口食的欲望,他知道自己所担挑不是普通的杂货,而是党的伟业。一心为党,一心向党,即使是受些小委屈也算不了什么,心想着党,胸中怀着百姓,坦坦荡荡,心里就会敞亮。(钟山县纪委监委贺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