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害人还是被告人?一男子帮助他人犯罪反被骗
正义网黄石8月5日电(通讯员柯美中)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提起公诉。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中的被告人邢某辉原本是一起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被害人。
2021年3月26日,被告人邢某辉因被网络诈骗报警。邢某辉表示,自己经人联系,在微信群找到一个以做“倒币”(“倒币”即先在某正规交易平台上购买虚拟货币,再倒卖于价格更高的交易平台出售,从中赚取差价)赚取差价牟利的“商机”。然而,当其将6万元人民币转至中间人指定账号后却被拉黑。为此,他发现自己被骗,遂报警(该案已另案侦查)。接到报警电话后,办案民警赶至现场,在了解其被骗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现场银行卡若干张,疑似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查,2020年9月,被告人邢某辉在网上得知,利用银行卡帮助他人转账可以赚钱,遂找来另一被告人董某林一起从事转账活动。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两人使用自己多张银行卡收到“上线”的打款,再根据“上线”安排,将卡里的钱直接转给不同账户,两人再根据转账数额提成,各获利近2万元。其中,被告人邢某辉涉案金额达人民币800余万元、董某林涉案金额600余万元。也正是在这期间,邢某辉接触到上文提到的“倒币”,导致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