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口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本报8月3日讯(记者陈晓洁)为严防严控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风险,今天,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醒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做好以下事项。
通知要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前24小时内将其种类、数量等确切信息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凡是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在进口冷链食品入库(柜)前,要核对票据和进货记录,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四证”(查验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经查验票证齐全、证物相符的方可入库(柜)或经营销售。
在从业人员方面,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要按照“应接尽接”“应检尽检”的要求,确保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百分之百接种新冠疫苗,并按照每7天一次的频次,组织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到各区政府指定的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核酸筛查;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实行“绿码”上岗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