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展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

日期:08-04
昆明市

原标题:昆明开展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呈贡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等地,对散装白酒生产企业、小作坊及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要求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完善信息,到今年底,确保全市散装白酒都有“身份证”,构建“来源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追”的追溯体系。

“食品名称:苞谷酒;酒精度:53度;生产日期:2021年5月13日……”检查中,部分散装白酒已贴上信息全面的标识。今年6月,昆明市启动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明确在10月31日前对全市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开展专项整治,力争到年底实现“禁止无标签标识散装白酒在市场流通销售”的目标。

经统计,昆明市现有取证白酒企业49家,已登记白酒小作坊932家,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均存在无标签标识或者标签标识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此次专项整治将以规范标签标识为突破口,系统规范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各个环节。整治对象包括生产环节中的取证散装白酒生产企业、散装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流通环节中的散装白酒销售经营者,餐饮环节中的提供散装白酒服务和自制泡酒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消费者购买散装白酒时,怎么判断标识信息全不全?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标签内容,要包括警示语、食品名称、酒精度、产品执行标准、贮存条件、生产工艺类型、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小作坊登记证编号、食品经营者名称和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销售单价、投诉举报电话以及价格、标签标识字体字号、颜色等。餐饮店自制泡酒也要标明信息:警示语、食品名称、泡制日期、泡制原料表(原料名称及加入量)、推荐饮用量、不适宜人群、酒基执行标准、酒基生产日期/酒基生产批号、酒基生产工艺类型、酒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小作坊登记证编号、酒基销售者名称和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销售单价、餐饮服务经营者名称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投诉举报电话。

今年上半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查处2起白酒经营户经营散装无食品标签案件。广大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散装白酒无标识或标识信息不齐全,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昆明日报记者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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