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培养儿子观察能力,她误将国家保护动物当宠物养
正义网通辽8月2日电(通讯员谢姣姣沈天华于慧东)202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涉案女子赵某为一名幼儿园教师。2018年5月,赵某为了培养儿子的观察能力,在花鸟鱼市买了两只小乌龟,可没养几天就死了。后赵某在浏览某购物平台时无意看到了“侏罗纪爬宠用品”店铺(另案处理)卖龟,心想价格贵一点,也许能多养些时日。随后赵某便与卖家联系,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卖家向其推荐了两只陆龟。最终,赵某以1800元价格买下,卖家通过快递将两只陆龟邮寄到了赵某家中。
然而让赵某没想到的是两年后竟被公安机关传唤。原来,在科尔沁区森林公安局开展的一个专项行动中,涉案店铺被查,警方顺藤摸瓜查到了赵某购买记录。到案后赵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收购的两只陆龟为赫尔曼陆龟,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19)附录Ⅱ,属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赵某表示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认为,赵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前无任何的前科劣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不起诉。且赵某主观上没有伤害野生动物的动机,案发后将陆龟完好无损的上交至有关部门,总体而言其行为对生态造成破坏的程度不大,能够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若对其提起公诉,则对其自身、家庭以及孩子均会产生不利影响。
为此,2020年10月16日,该院拟就对赵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受邀参会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当日,该院依法对赵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