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宿豫区一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

日期:08-01
江苏省疫情风险宿迁市新冠肺炎风险地区

原标题:江苏宿迁宿豫区一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

今日(7月31日),江苏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详情如下: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划定、精准管控工作要求,经省市新冠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论证,并报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同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2021年7月31日起,将宿豫区陆集街道利民社区陆运河工程船闸项目工地宿舍区疫情风险等级定为中风险,全市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江苏宿迁宿豫区一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

同时,江苏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详情如下: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病例,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疏漏”防控措施,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出行管理。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须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尽量减少出行,暂缓出省出市旅游,确需出省出市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

二、积极配合排查管控。7月10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和禄口机场经停史,7月20日以来有张家界市旅居史和7月22日以来出入过湘西剧场,7月21日以来有扬州市旅居史,以及14天内有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社区)、镇(村)报告,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落实相关医学管控措施。

三、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农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出入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工作。

四、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全市所有棋牌室、麻将馆、影剧院、网吧、歌舞厅、游戏游艺厅、电竞馆等娱乐场所,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舞蹈房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公共浴室、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店等经营性服务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景区(景点)内室内场所,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博场馆一律暂停开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线下培训(含托管服务)。所有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加强管控,全面开展入口处测体温和健康码、行程码“两码联查”工作、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五、减少人群聚集活动。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节庆、大型会议、联欢、体育比赛等活动,不举办 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餐聚会控制在10人以内。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会议减办、小事不办。

六、加强药店管理。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相关药品暂时下架。

七、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在前期开展18周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已启动12-17周岁人群接种,凡符合条件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到辖区接种单位预约接种,尽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

八、外出就诊服从管理。市民如有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流鼻涕、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住院病房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故意隐瞒行程和健康状况造成后果的个人,没有按照通告要求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企事业单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宿迁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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