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哈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工作
7月2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哈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安排部署,稳妥推进具备条件的区、县(市)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截至目前,道里、平房、阿城、方正、木兰、延寿、依兰、尚志等8个区、县(市)已全面完成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其他区、县(市)正加快推进下放进程。
在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中,哈市民政部门把让申请受理更方便、让调查审核更优化、让救助确认更高效、让动态管理更规范作为工作重点,其中,村(居)民委员会或协理员、网格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将主动为申请社会救助有困难的服务对象提供代办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及时受理社会救助申请,能够通过政务平台查询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最大限度简化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按相关规定开展调查审核,实行一次公示。对没有异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救助对象申请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等材料,召开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民政助理等人员参加的会议集体研究,提出确认意见;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核查期内,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自理能力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救助水平。
民政部门将坚持依法依规、责权明确,坚持便民利民、依靠人民,坚持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坚持放事放权、不放监管,确保权限下放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流程优化、环节简化、时限压缩,实现困难群众的事“简便办”“提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