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物业管理新规听证首提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破解物业管理难点,29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了《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听证稿)》(以下简称《条例》)听证会。经前期报名,21位听证代表参会,涵盖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专家学者等,他们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听证。
会上,针对市民关心的物业维修基金如何进行管理这一问题,听证代表黄胜建议,财政部门应该与住建部门协助管理、监督、审计维修基金,确保每位业主的维修基金都能用在实处。
昆明市物业协会会长张仪姬提出,此次《条例》中需对空置房管理方法进一步明晰;针对业主大会难以举行的问题,建议采取社区选取楼长制的方式,选取代表,举行会议;小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建议由小区物业管理方统一规划、统一安装,避免小区业主自行安装带来火灾隐患。此外,她还提议,物业管理方在小区电梯等公共场所安装广告装置需提前与业主进行沟通。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份“接地气”的《条例》中,昆明首次提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这一制度,该制度有利于在业主大会、业委会缺位时,进行及时补位。“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党建引领参与社区治理的临时机构,是基于分散的业主和统一主体的业主大会之间的一个过渡性组织,也是一种参与物业管理的全新探索。(昆明日报记者何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