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丨扶贫先“扶亲” 的村主任

日期:07-28
巡察危房改造村主任扶贫

原标题:巡察故事丨扶贫先“扶亲”的村主任

“同一个村谁家什么情况,我们心里都一清二楚,你乱来,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啊。”看着张贴在村务公开栏上原居委会主任覃某福优亲厚友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才乡大才社区的居民们纷纷感叹。

事情还要从一次巡察说起。

2019年5月,环江县委第一巡察组到大才乡大才社区开展自治县党委第二轮村级巡察。巡察组干部走村串户,和群众拉拉家长里短,倾听群众的最真实声音。

“子女都有楼房住了,老人自己住,老人建房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贴吗?”这天,巡察组干部入户走访时,一名群众忍不住问道。

还没等巡察组干部回答,坐在旁边的另一名群众插嘴道:“人家是村主任,想给谁就给谁咯,何况还是自己的亲爹。”

听到这名群众的声音,敏锐的巡察组干部察觉出其中可能“有问题”。随后向群众了解到,其口中的“村主任”是上一任大才社区的居委会主任覃某福。覃某福在职期间,利用其父的危房申请危房改造,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这事我们已经记下来了,一定会给大家伙查清楚的。”巡察组干部向反映的群众说道。

接下来,巡察组立即向住建部门了解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据了解,申请危房改造是以户为单位,即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若已分户的,分户后父母身边必须有一个子女方可申请危房改造。但覃某福与其姐姐覃某满在社区都有属于自己的楼房,其父即使分户也不能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巡察组把该问题线索移交给环江县纪委监委。

经查,2014年6月至2017年9月,覃某福担任大才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在自己建有一栋占地30平方米三层楼房、一栋占地60平方米三层楼房以及其姐姐拥有一栋二层楼房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帮助其父亲申请办理农村危房改造,使其父亲获得2.1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金。

最终,覃某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父亲违规获得的2.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金予以追缴。

“在惩治腐败的问题上,“苍蝇”的危害并不比“老虎”小。苍蝇虽小,却常常在群众身边飞。他们的贪腐,侵害的都是群众的直接利益,损坏的都是党和政府在民众心目中最直观的形象。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深入查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坚决清除群众身边的“苍蝇”,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环江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河池市环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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