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资金奖补篇|(41)冷链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专项资金补助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资金奖补篇
冷链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专项资金补助
适用对象
企业新建产地预冷设施总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
支持措施
按不超过总投资20%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度3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3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市州发改、财政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书面承诺、相关批件复印件等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0731-89990807
省财政厅0731-85165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