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强化同级监督 促领导班子正确履职

日期:07-27
来宾市

原标题:兴宾区强化同级监督促领导班子正确履职

“集体经济资金只能用于村屯公益事业发展,支出要经过‘四议两公开’,关于使用三育、三洲两个村委的集体资金共计15000元支付集贸市场场地7年租赁费用的议题,未经过村一级讨论,我不同意直接上镇党委会讨论。”近日,在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书记专题会议上,纪委书记潘韦清对组织委员卜某某提出的关于村集体经济使用的相关事宜议题明确否定。

今年以来,这种宁可伤“面子”,不能伤“里子”的同级监督方式在兴宾区24个乡镇(街道)不断上演。

为促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权力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该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严格执行《来宾市乡镇(街道)重大事项决策追踪溯源同级监督办法(试行)》,在全区乡镇(街道)实行同级监督工作,将乡镇(街道)“三重一大”决策“前中后”三个过程置于纪委全程监督之下,杜绝廉政风险的发生。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整个单位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我们把对‘三重一大’的监督作为同级监督的切入口,切实破解对‘一把手’监督的难题。”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在镇(街道)党(工)委对“三重一大”进行决策前必须召开由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提出重大事项议题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的书记专题会进行充分酝酿通过;事中通过集体决策,纪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书记末位表态进行相互监督;事后对党(工)委会议议定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纪委跟踪督办,切实解决“一言堂”问题,消除廉政风险点,助推“三重一大”有效推进落实。

“镇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旧楼改造,建设工程初步预算造价约17万元,我建议由广西匠联安装公司承建。”

“冯宣委,你个人推荐这家公司承接这个工程项目,方案是否是最优的?我建议该项目的承建方案提交党工委会议讨论后再决定。”

近日,该区城东街道将对镇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旧楼进行改造。在书记专题会上,宣传委员冯某某个人选择承建公司时存在廉政风险点。经纪工委书记覃越提出后,在党工委会议上,领导班子一致决定由报价较低且具有较好建设资质的另一家公司承建。

同时,城东街道纪工委持续跟进,强化对决策的“事后”监督。在监督项目改造过程中发现承建公司安装使用的电线规格不符合实际,当场指出问题,要求承建公司进行整改。目前,该项目已经按照方案顺利完工。

今年以来,该区24个乡镇(街道)共召开书记专题会65次,酝酿重大事项议题188个,涉及人事86个,涉及项目38个,涉及资金64个,纪委提出纠正意见6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对决策事项开展监督检查103次,谈话提醒2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一把手’监督作为政治监督重点,做实做细同级监督,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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