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相识却成原被告 152万元借款究竟从何而来?

日期:07-27
法院

原标题:互不相识却成原被告 152万元借款究竟从何而来?

正义网金华7月27日电(见习记者郭荣荣通讯员王蓉邓俊)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却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告和被告,双方涉及152万元借款,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被告互不相识,却涉及152万元借款纠纷

2019年,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发现了卢某与郭某间的债务纠纷存在蹊跷,遂启动调查核实机制。

承办检察官方丽萌查阅卷宗发现,郭某一方诉讼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四张借条,显示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卢某先后四次向郭某借款,金额分别为17万元、20万元、85万元、30万元,总计152万元,并约定利息。

诉讼期间,因卢某外出务工并更换了手机号码无法联络上,法院遂缺席审判。2016年9月2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卢某归还原告郭某借款本金152万元,并支付利息。

2019年,在多方查找下,司法机关通过卢某家人联系上了他。7月,方丽萌在询问当事人时,郭某表示自己不认识卢某,“起诉他时,我还在看守所被羁押,对此并不知情。”郭某说。卢某也表示自己从未和郭某借过钱。

原被告均表示不认识对方,原告甚至对诉讼情况毫不知情,那么,本案到底是谁提出的诉讼?4张借条又是从何而来?

借高利贷遭暴力索债,卢某被迫签下虚假借条

事情还要从2012年说起。

2012年至2013年间,卢某分多次向社会上的高利放贷人员张某借款共计22万元,因无法及时归还,遭到张某言语威胁、暴力索债。

张某除借款时让卢某写虚高借条外,每次借款到期后,还会逼迫卢某写下多张不同金额、出借人为空白的虚假借条,其中包括四张借款金额为17万、20万、85万、30万的虚假借条。

另一边,郭某也曾向张某借过高利贷。2015年年底,郭某因沉迷赌博,欠下了多笔债务,还把父母给自己的创业资金也输光了。郭某向张某讨要了几张空白借条用以应付家人追问,张某将卢某出具的4张总金额为152万元的虚假借条交给了郭某。就这样,卢某签下的多张借条转到了郭某手里。

2016年1月16日,郭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东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卢某母亲发现欠条,家人代签名提起诉讼

郭某入狱,与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却于2016年5月4日起诉,9月2日开庭审理并胜诉。方丽萌查阅案卷发现,4张空白借条出借人一栏确有郭某签名。笔迹会不会是伪造的?想到这儿,方丽萌将调查重点锁定在了字迹比对上。

巧合的是,郭某所涉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承办检察官都是方丽萌。经核对,民事案件材料中郭某的签名笔迹明显与刑事案件讯问笔录中的签名笔迹不同,方丽萌怀疑是他人代签。

经过与郭某的母亲的反复沟通后,郭某母亲说出了真相,原来,郭某从张某处拿来借条后放在了包里,还没来得及拿给母亲看,就进了看守所。

羁押期间,母亲在他包里发现了4份借条,自认为是郭某借款给他人的凭证。经咨询同村的法律工作者,得知诉讼时效将过,应尽快提起诉讼,母亲便自行在4张借条出借人一栏,以及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上写下了郭某名字,请法律工作者代为诉讼。

至此,张某、郭某的供述与卢某、郭某诉讼代理人、郭某母亲的陈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真相水落石出。

欠款由来水落石出,职业放贷人获刑十一年

2020年4月23日,该案经东阳市检察院提起抗诉,金华市检察院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东阳法院再审。2020年9月25日,东阳法院作出撤销原民事判决、驳回原审原告郭某起诉的裁定。

原判撤销,案件却并未止步。当年卢某被逼无奈曾签下10多张空白借条,除案件中涉及的4张借条外,其余借条去向了何处?

经查,2012、2013年期间,卢某分三次向张某借款22万元,扣除第一个月利息后,实际到手15.4万元。后在张某的催债下,卢某及其父亲超额归还张某借款本息共计88.5万元,并拿回几张借条。

2015年5月7日,张某将卢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4张欠条共计45万元借款,法院按借条数额判决卢某归还。

经过调查,检察机关确认职业放贷人员张某以“套路贷”方式,虚假诉讼等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高达131万余元。

2020年3月31日,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至东阳法院,同年11月2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0年9月14日,针对2015年张某诉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东阳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1年6月28日,东阳法院经过再审后,作出撤销原民事判决、驳回原审原告张某起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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