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查处多家校外培训机构,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新京报讯(记者苏季)近日,重庆市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集中整治。7月26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在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广告、登记、不正当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如有的当事人发布对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教育培训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有的当事人在开展文化培训时,向学生及家长收取培训费的标准高于其对外公示的收费公示牌标示的收费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
案例显示,在重庆市渝北区某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鲁能分公司价格违法案中,当事人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和家长来体验其培训课程,通过自制的宣传单对外宣传“9.9元/2小时,体验课原价:400元”。
但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并未以标示的原价或划线价400元进行过交易,其行为违反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重庆市江北区某学生课后看护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案中,当事人为扩招生源,通过不正当渠道以1686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1686条学生家长的电话号码,存储于该公司前台电脑D盘中,并依据电话号码向学生家长推销其课后看护服务。当事人未经学生家长同意,通过非法购买的方式,违规收集并使用学生家长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违法行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京报记者苏季校对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