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线上接单卖牛线下偷牛出售获刑一年二个月
正义网镇江7月23日电(通讯员李会朋)看到网上有人“高价收牛”,便跑去养牛场偷牛卖给对方。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一审宣判,盗窃水牛卖钱的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今年33岁的丁某初中辍学后便出来闯荡社会,2010年,丁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不思悔改,还整日琢磨着怎么来钱快。
2021年2月的一天,丁某照例在家上网,此时某网站一条“高价收牛”的信息引起了他的注意。丁某想起在丹阳某镇他见过一个养牛场,里面的水牛几乎是散养的,平时也没人看管,而自己最近手头又比较紧,正好可以偷头牛过来卖钱。
想到这里,丁某立即与网站信息发布者取得了联系。在接收到对方先看牛的需求之后,丁某偷偷进了养牛场,用手机拍了一段水牛日常活动的视频发给对方,并谎称自己是开赌场的,牛是赌客抵债抵给自己的。经过一番交涉,丁某成功接下了这一单,双方商定以7000元的价格成交,并约定当晚20时交付。
晚上19点,丁某来到了养牛场,看到被绳子拴着的水牛后,他用随身携带的剪刀把绳子割断,将水牛藏到附近的猪圈里,等买方到达后,一起将水牛拉上了货车。
第二天一大早,水牛主人陈某准备喂牛时发现牛不见了,找遍四周都不见踪影,在看到栓牛的绳子上平整的割痕后,陈某意识到水牛被偷了,随即报了警。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价值14080元的水牛,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累犯等情形,该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