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酒价超过心理预期男子"买五顺一"偷酒被抓
正义网上海7月23日电(通讯员葛天天)在超市购物时,看到自己预计2000元的茅台酒售价4000余元,一时起了贪念,将一瓶茅台酒偷偷顺走。近日,这起偷盗“茅台”案已移送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10月的一天,由于要参加朋友的生日宴会,于小朋顺道开车去超市,打算购置6瓶飞天茅台酒送给朋友。在他印象当中,茅台酒一瓶2000元应该差不多了,可没想到走到货架跟前,才发现实际价格比他的心理预期贵了一倍。
于小朋陷入了纠结,按原计划,6瓶的开销预算现在只够自己买四瓶。他心里开始犯嘀咕:原来答应好了送人一箱6瓶茅台酒,现在就拿过去4瓶,多没面子啊。他慢慢推车走向收银台,感觉心里既烦躁又失落,正要结账时,一丝贪念涌上了他的心头:如果能顺走一瓶,再买5瓶送给朋友,这样不至于太掉面子,价格也平衡了,符合自己的预算。
于是他打算铤而走险。据他之前的观察,超市在结算处的管理并不严格,他便偷偷私藏了一瓶价值3000余元的鸡年茅台酒,又怕茅台原包装过于显眼,就趁人不备时将外包装撕掉,并将酒装进自己之前随身携带进来的蓝色布袋中,同时环顾四周,选择了摄像头相对较少的收银台进行结算。
结账时,由于当天超市人流量过大,收银员来不及过多检查,于小朋便这样“浑水摸鱼”,带着酒离开了超市。
第二天,超市工作人员给他打来电话,询问是不是昨天购买的一瓶酒忘记结账时,他恼羞成怒,并大声质问超市:“你们搁这儿怀疑谁呢?我像是差那一点钱的人吗?肯定是你们的管理太过疏忽,才出现了这种事儿,我猜你们内部员工钻空子的人多了去呢!”随即狠狠地挂断了电话。
不久,警察敲响了他的大门。在派出所中,于小朋向警方坦白了自己的作案过程,他说:“我真的非常后悔,其实说到底也不是差这么点钱,可就是没控制好自己占便宜的贪念,现在接受了教育才知道当初错得有多离谱。”
检察机关认为,于小朋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