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称台胞可持居住证在北京参保是“统战” 国台办回应

日期:07-23
居住证国台办台湾省朱凤莲就业

原标题:台陆委会称台胞可持居住证在北京参保是“统战”,国台办回应

台陆委会称台胞可持居住证在北京参保是“统战” 国台办回应

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7月23日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10月1日起,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台陆委会对此声称,居住证是大陆削弱其“主权”的“统战”作为。对此有何评论?

朱凤莲应询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这项政策,是进一步细化落实台胞同等待遇的一件好事、实事。

朱凤莲说,众所周知,台湾居民居住证是祖国大陆为便利在大陆工作生活台胞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而制发的身份证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2019年11月出台的《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为保障台胞在大陆依法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险权益,无论是已就业台胞,还是尚未就业的台胞,都可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台胞参保后,如果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离开大陆的,既可选择保留账户,以便再次来大陆就业或居住时继续缴费;也可选择由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一次性提取社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已在台湾地区参保的台胞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参加大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些灵活务实的做法,是大陆主管部门在认真听取和积极研究台胞意见基础上作出的安排,充分体现了大陆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的政策措施,全心全意为台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朱凤莲指出,民进党当局对大陆方面关心照顾台胞一贯抱持阴暗心理,凡是对台胞有利的事情一概反对,动辄攻击抹黑、蓄意误导甚至威胁恐吓台湾民众。

政策好不好,台胞最有发言权。大陆各地方各部门将一如既往把对台胞同等待遇政策落实好,扎扎实实地把对台胞的关心照顾落到实处。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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