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晚婚如何拉低生育率?这项研究给出一份数据
澎湃新闻记者李季实习生瞿晋均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近期发表的一项研究显示,婚姻推迟将成为拉低我国生育水平的重要风险因素。
该文显示,我国女性进入婚姻的年龄在不断推迟,20-34岁女性的已婚比例,已由2010年时的77.9%下降为2016年时的68.5%,10年间下降了约10个百分点,生育旺盛期女性处于婚姻状态的比例持续下降,对总和生育率产生了拉低作用。
具体而言,婚姻推迟是如何影响生育率的?该研究进行了分解分析。7月1日,该研究成果《婚姻推迟、婚内生育率对中国生育水平的影响——基于对总和生育率分解的研究》发表于《人口学刊》,该文两位作者李月、张许颖均来自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女性已婚比例持续下降
不断拉低总和生育率
该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的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中国大陆15-60岁中国籍女性,实际调查成功的样本有249946人。
研究者采用分解分析法,将总和生育率的变动分解为育龄女性已婚比例变动和已婚女性婚内生育率变动两部分。
如图1所示,2006年以来中国生育旺盛期女性已婚比例持续下降,20-29岁女性的已婚比例从2006年的66.8%降至2016年的55.2%,20-34岁女性的已婚比例从77.9%降至68.5%,二者均下降了10个百分点左右。
研究者写道,总的来看,2006年以来中国女性已婚比例的持续下降始终对总和生育率有拉低作用且拉低作用强度在增大。
年轻女性推迟结婚明显
生育峰值年龄6年间推迟了3岁
研究者同时关注到不同年龄段女性的生育特征。研究者考虑到,“80后”“90后”“00后”女性陆续进入育龄期,越晚出生的女性可能越倾向于选择更为独立自主的生活,这些人群进入生育旺盛期,可能会带来结婚率和整体生育水平的下降。因此,研究者对总和生育率的变动进行了分年龄、分时期的考察。
从各年龄段女性已婚比例情况分析,如图2所示,2011年后,各年龄段已婚比例持续降低,曲线后移速度显著加快。20-28岁年龄段的后移幅度最大,相比2006年,这一年龄段上女性已婚比例在2016年时均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已婚比例下降最多的年龄为23岁,从2006年的58.8%降至2016年的30.3%,下降了28.5个百分点。这表明,越年轻的女性婚姻推迟现象越明显。
从年龄别生育率曲线变动情况来看,如图3所示,2011年前,各年龄段总体变化幅度小,基本保持平稳。然而2011年之后,年龄别生育率曲线呈现逐年向后推移的趋势。生育峰值年龄不断推迟,从2011年的23岁推迟至2016年的26岁。
同时,在生育峰值年龄之前,各年龄段的生育率逐年降低,如2011年时20岁女性生育率为 74.7‰,2016年时快速降至32.3‰;在生育峰值年龄之后,各年龄生育率逐年提高,如2011年时35岁女性生育率为 25.9‰,2016年提高至57.2‰。
婚姻推迟或将进一步拉低我国生育率
研究者还对年龄别已婚比例做了详细考察。数据分析显示,自2006年以来,中国青年女性已婚比例的下降持续对总和生育率产生拉低,作用且拉低作用的强度在不断增大。
文章显示,分年龄来看,育龄女性已婚比例对生育率的拉低作用体现在30岁以下的大部分年龄上,越年轻人口的拉低作用越明显,20-27岁年龄段女性已婚比例下降对总和生育率拉低幅度最大。如图4所示,2013年以来,20-27岁各年龄已婚比例使生育率下降的幅度均在0.005左右至0.026之间,对总和生育率产生了很强的拉低作用。
研究者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入婚姻的意愿降低,婚姻推迟对中国生育水平的影响会不断增大。从国际经验来看,2015年时日本初婚年龄为29.1岁、韩国初婚年龄为28.7岁,而2015年中国初婚年龄为25.9岁,表明中国初婚年龄可能有进一步推迟的空间,成为未来拉低我国生育水平的重要风险因素。
研究者提出,除晚婚问题外,终身不婚现象也值得重视。此前已有研究显示,我国1980年出生队列终身不婚率可能达1.48%~6.39%,其后出生的队列趋势变动加快,中国女性普婚的传统或将被打破,未来应加强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研究者认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导致女性婚育行为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2011年以来我国全球化进程持续加深,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城镇化快速发展,女性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各地房价也普遍持续快速上涨。伴随着这些变化,群众婚育观念发生显著转变,生育养育成本也不断提升,多重因素共同影响导致了女性晚婚晚育、不婚不育等现象。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