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专项监督 压实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责任

日期:07-19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市纪检监察浙江省

原标题:浙江开展专项监督压实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责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多亏了督查组及时帮忙沟通协调,才让我们更好地享受到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带来的红利。”7月15日,将企业从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转移落户到浙江海宁分区的上海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对海宁市纪委监委干部说。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是上海与浙江首个紧密合作的技术开发区合作项目,也是长三角产业结构协调发展的重要一环。在前期的走访中,海宁市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了解到,由于上海、海宁两地在租期减免时间、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方面出入较大,政策尚未完全衔接,导致长三角地区企业对转移落户海宁心存顾虑。为解决政策衔接问题,督查组分赴上海等地10余家企业实地走访,听取意见建议。不久前,在督查组推动下,转移落户有关政策正式出台,明确转移落户企业将继续享受原有的系列政策优惠。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浙江省纪委监委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局开展专项监督,支持全省域全方位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党中央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部署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紧扣“一体化、高质量”两个关键,浙江省纪委监委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开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创新监督。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落实专项监督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责任部门,作为开展专项监督的行动抓手,凝聚一体推进的强大合力。

“紧盯沪苏浙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督促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扩权扩区改革……”这项工作专项监督,涉及杭州、宁波、金华、舟山四地。浙江省纪委监委成立由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构成的工作专班,不定期对四个片区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走访重点企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所在市(区),督促逐一整改。杭州、宁波、金华、舟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监督清单要求,四地联动综合运用实地调研、专题会议、第三方评估、大数据共享等多种方式开展精准监督,全面掌握所在地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清凉大桥目前的建设进度怎么样?”“与金山区枫泾镇交接处所涉及的永久性农田问题如何解决?”浙江嘉善、上海金山两地纪委监委日前联合对丁枫线拓宽(改建)工程开展现场监督,这是长三角省际“断头路”项目迎来的首次协同监督。据介绍,丁枫线拓宽(改建)工程的起点位于浙江省嘉善县姚庄汽车站,终点与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枫美路相接。今年以来,两地纪委监委聚焦“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将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作为协同监督试点,细化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列出问题、任务、责任、时间节点“四张清单”,精准护航重大项目建设。

加强衔接互助,强化工作协同,共同谋划开创长三角纪检监察工作区域协作新局面。6月23日,沪苏浙皖纪检监察机关签署《关于建立长三角纪检监察工作协作机制的协议》。根据协议,长三角三省一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建立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业务共进、事项共议、风险共防”的区域一体化工作格局,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法保障。此前,紧扣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任务,浙江省嘉善县纪委监委联动青浦、吴江两地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备忘录》,分别建立青吴嘉三地联席会议制度、业务交流机制、协同监督机制等八大协作机制,同步建立信息互通、经验互鉴、干部互挂等交流制度,推动形成“一盘棋”的区域监督新格局。

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健全贯彻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畅通信访举报快查快办“绿色通道”,注重防范政策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工作悬空虚假等情况,严肃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以铁纪护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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