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任性的“一把手”
河池市南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理事会主任王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发放单位干部职工奖金福利41.35万元;2013年至2016年,滥用职权,多次擅自违规审批634万余元集体资金,注入实际为其控制的企业经营木材生意,造成重大损失;2013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多报套取手段,贪污公款78万余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2017年6月,王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6月18日,王宁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
这正是——
独断专行筑王国,
滥用职权谋私利。
三令五申抛脑后,
任性妄为图享乐。
心无敬畏无底线,
身陷囹圄悔已晚。
(南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