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长46.1%

日期:07-15
十三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昆明市

原标题: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长46.1%

14日,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发布昆明市“十三五”主要民生调查指标显示,“十三五”期间,昆明市经济实力跨越提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26540元增长到2020年的38762元,累计增长46.1%,年均增速7.9%。随着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

居民收入稳步提升

“十三五”时期,昆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33955元提高到48018元,累计增长41.4%,年均增长7.2%;扣除物价影响因素,实际增长29.0%,年均增速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5年的11444元提高到2020年的17719元,累计增长54.8%,年均增长9.1%;扣除物价影响因素,实际增长41.2%,年均增速7.1%。

同时,城乡收入相对差距继续缩小。2015年昆明市城乡居民收入为比为2.93,2020年下降到2.71。5年来,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比都在3以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并呈逐年缩小态势,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收入方面,工资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主力。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比逐年提高,从2016年的45.1%提高到了2020年的56.1%,占比扩大了11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比最小,绝对值则保持持续上涨态势,2016年至2020年分别为2775元、2978元、3110元、3350元和3434元。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工资性收入是拉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力,占比从2015年的44.2%增长到2020年的49.2%,占比提高5.0个百分点。

“十三五”期间,昆明市居民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城乡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37057元和13810元,分别是2015年的1.79和1.37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绝对额显著高于农村,2016年至2020年5年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绝对额分别高出农村12948元、14951元、17506元、22535元、23246元。

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彻底解决

2016年到2020年,昆明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上涨9.6%,年均涨幅1.9%。总体呈现出温和上涨趋势,价格始终在可控范围内波动。“十三五”期间,全市CPI累计上涨9.6%,与“十二五”期间相比涨幅收窄了10.0个百分点;全市CPI累计比与全国、全省相比,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市PPI累计上涨10.3个百分点,平均上涨2个百分点,走势与云南省及全国PPI基本一致,整体涨幅略高于全国、全省。

“十三五”时期,昆明市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彻底解决。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有9.58万户35.0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4个贫困村脱贫出列,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全部摘帽。3个脱贫县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累计分别为59.9%、60.0%和59.4%,5年间平均增速分别为12.0%、12.0%和11.9%,增幅除2019年外均高于全省、全市。随着收入不断增加,3个脱贫县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绝对值在2020年均突破万元,分别达10243元、10553元和10847元;全市“两不愁三保障”100%达标;100%的贫困户家庭享受过产业帮扶和健康扶贫政策;自然村全部通动力电,行政村(社区)均实现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全覆盖。(昆明日报记者冉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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