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筑牢“制度防线” 堵塞监管漏洞

日期:07-14
法院纪检法官

原标题: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筑牢“制度防线”堵塞监管漏洞

今年以来,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推动法院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切实筑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制度防线”,推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

紧盯案件质量评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四类案件”向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报备机制,实行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督促压紧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管职责。坚持事中监督、全程留痕、组织化行权原则,重点监督职务犯罪、申诉抗诉、改判发回、错案追究等案件的审理和研究过程。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向省法院移送6件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进行专业评查,堵塞审判执行权力监管漏洞,杜绝法官“有权无责”现象。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或提示函,推动省法院出台《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监督和错案责任追究程序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制度,真正将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

推动“三个规定”落实,强化公正审判。开展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监督,研究制定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情况报告表》,要求全体干警如实填报近亲属从事律师或诉讼中介职业、干预过问案件、与律师或当事人等交往等情况并动态更新。利用报表分析违反“三个规定”各类情形,推动省法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规定的实施意见》,实行“日督察、周报告、月分析、季通报”。截至5月底,全省三级法院均已启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共报告599条信息。

有效衔接法官惩戒工作,强化联动监督。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省法院出台《湖南省法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湖南省法官惩戒工作办法》《湖南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重点将违纪违法退出员额的情形细化具体化,力促法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健全纪检监察监督与法官惩戒委员会联动机制,将涉嫌违纪违规案件及时移交惩戒委员会提出专业审查参考意见,依纪依法对员额法官该降级或退出的坚决降级或退出,形成员额法官择优选任、严格把关、可进可退的良性循环。(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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