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手机欠费借手机?一人以扫码支付方式盗刷同事7900余元
正义网漳州7月13日电(通讯员颜丽月蔡莉娜林修猛)以手机欠费为由借同事手机,登录支付宝账号再扫码转账给自己。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曾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曾某与丁某同在漳州市龙海区某镇务工,还住同一间宿舍。2020年11月30日,俩人同在宿舍时,曾某以手机欠费借口借走了丁某的手机,随后登录了丁某的支付宝账号。随后,曾某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盗刷丁某的支付宝花呗7900余元。丁某当天取回手机后,发现支付宝消费的短信,报警。
案发后,曾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还欠款给丁某,取得谅解。经查,曾某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于2018年刑满释放,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