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相关部门解读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政策
来源:海南日报
我省相关部门解读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政策
符合条件视同内贸交易不收进口关税
海南日报海口7月12日讯(记者 梁振君)《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货物内销税收征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政策解读和招商说明会7月12日在海口举行。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洋浦保税港区内的企业使用保税进口料件,只要加工增加值达到或超过30%,在国内(包括岛内)市场销售时,就视同内贸交易,不征收进口关税。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规定,在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含进口料件在洋浦保税港区加工增值超过(含)30%的货物,经洋浦保税港区进入境内区外的,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也规定,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达到一定比例的货物,免征关税。
今年7月8日,海关总署印发《暂行办法》,明确了加工增值比率的计算方法和相关事项,备受广大企业关注。据介绍,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征关税政策,是中央赋予海南自贸港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我国推进高水平开放、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举措,该政策在洋浦保税港区率先落地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副主任张华伟表示,上述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海南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发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重要连接点作用,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进一步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交汇点;有利于洋浦保税港区进一步发挥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为下一步更大范围推广乃至全岛封关运作积累经验、进行压力测试;有利于区内制造业的发展,进一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海南产业基础薄弱,该政策的落地实施,可以充分发挥海南背靠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和腹地经济的优势,大力发展双向加工贸易或“一头在内一头在外”的新型中高端加工贸易,抢抓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要机遇。同时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形成更具有优势的产品竞争力,将低成本优势向产业链下游传导,利于国内下游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购买到更优惠的高端优质产品。
目前,洋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工增值功能模块和海口海关信息化系统已准备就绪,《暂行办法》从即日起落地实施。下一步,海南将从多个方面着手,确保政策平稳实施、产生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