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下沉指导提高基层院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

日期:07-11
重庆市野生动物检察院

原标题:重庆:下沉指导提高基层院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

大检察官基层听“小案”

重庆:下沉指导提高基层院检委会议事议案水平

“80分以上的2人,70分以上不满80分的2人……”近日,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一场检委会会议刚结束,9名检委会委员的专业能力测试情况随之通报。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全程列席指导,让会议氛围略显紧张。

会上,针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承办检察官张颖作了汇报。为了保护庄稼,黔江区农民老罗在自家田四周架起了捕鸟用的“粘网”,至2020年4月案发时,先后有58只鸟触网而亡。经鉴定,这些野生鸟类经济价值共计22.1万余元。

“老罗一直靠种地为生,文化水平较低,其辩解只知道野生动物禁止食用,但不知张网保护庄稼致使鸟类死亡也是违法的,真实情况也是他确实没有食用……”“有证据证明,当地职能部门到田间地头发放过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的宣传资料,老罗辩称不食用就不违法,这属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构成犯罪。”“针对为什么不放掉被网住的鸟,老罗供述‘因为恨它毁自己的庄稼’,这是对鸟类死亡结果的放任。”

围绕该案件一系列争议点,9名检委会委员经深入讨论一致认为,老罗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此向黔江区法院提起公诉。与此同时,老罗经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考虑到其直接目的是为了保护农作物,可以建议减轻处罚,适用缓刑。

“渝东南地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类似案件并不鲜见,要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社会面’的效果。”该院检委会还要求办案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就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围网保护农作物的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面向农村地区加大涉野生动物普法力度。

“此案看似‘小案’,难度不小。既需要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又需要准确适用新旧罪名;既要把好法律适用关,又要把好刑事政策关……”会后点评时,贺恒扬提出要求,审议案件要做到会前准备细、研究讨论透、发言质量高、程序规范严,检委会委员要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案例学习,带头办案、带动办案、指导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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