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爆仓、价格战,快递业内卷。。。七部门“入场”解局
导读:“加量不加价”、重重罚款、社保难覆盖等一系列问题催生了快递行业“招工难”的现象。
作者丨尤方明
图/图虫
已是夜里10点,快递员李剑峰枯坐在楼道上,他送错了件。
李剑峰必须在有限的时间里将这一天送出的近200单快递梳理一遍,若不能找出是哪一单出了差错,赔偿客户损失不说,等待他的还有200元的罚款。
在快递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快递员奔走在街头巷尾,为千家万户送来便利。而另一边厢,愈演愈烈的价格战在增加快递员工作负荷的同时,不断挤压快递末端的派费水准;层层罚款条目更是使快递员雪上加霜。
此外,快递业承包、外包、兼职、众包等各类新型用工模式交织,快递员与企业之间难以被界定为劳动关系,继而无法享受社保权益。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邮政局等7部门在7月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就保障快递员合理的劳动报酬、完善社会保障增强社会认同、压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与服务等四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详细部署。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洪桂彬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快递行业的灵活用工比例极高,《意见》的出台,正是呼应了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的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之要求。”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则告诉记者,《意见》的出台固然暖心,但当务之急是厘清快递员的法律地位。譬如,从法理上看,平台方与快递员之间应为非典型或新类型的劳动关系,但司法实践往往认定为劳务关系,故立法要跟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求。
快递员已成“最缺工”职业之一
根据国家邮政局发布的数据,截至7月4日,2021年全国快递业务量突破500亿件,接近2018年全年水平。
快递业蓬勃发展的背后,是各大快递企业为抢占市场而打响的价格战。国家邮政局发布的2021年5月快递行业数据显示,1-5月,快递业务量与业务收入的增数差达到20.4%,量的增数是收入增数的1.7倍;快递平均单价已跌至9.9元,较一季度的10.2元再有下降。
而从A股上市企业5月快递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来看,顺丰控股、圆通速递、韵达股份、申通快递等企业的快递服务单票收入均出现同比下滑,其中圆通、韵达与申通的单票收入均不到2.1元,分别为2.04元、2.02元与2.07元。
面临持续走低的快递单价,快递公司或是通过布局自动化分拣设备、优化运输线路等方式节约中转、运输成本;或是通过全面推广电子面单的方式节约面单成本;而在这之后,基层加盟网点与快递员重要的收入来源——派单费成为了动刀的切入口。
这一现象在实行“加盟制”的通达系企业中更为显著。数量庞大的加盟商撑起了快递企业的服务网络,相应地却消化着价格战带来的阵痛。据韵达股份2020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在全国拥有3875个加盟商及32624个网点及门店(含加盟商),加盟比例为100%;而广发证券研报则分析指出,从2019年通达系企业全网均价的价格降幅来看,加盟商承担的降价占比约70%。
一家北京快递网点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总部作出降派单费的决定,各级加盟商只能层层递减,留给末端网点和快递员的收入所剩无几。我们在尽力守住付给快递员每单1元的底线,但能顶多久真说不准。”
以价换量的打法相应地增加了快递员的劳动强度。李伟总是早早定好清晨5点45分的闹钟,他需要在7点前到达网点分拣快递,并在一天内三度往返于负责片区与网点之间,直至下午5点送出最后一批快递。
李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以前每天收揽200个快递感觉就是极限了。现在的单量越来越多,一一送上门实在是吃不消,所以除了客户特别要求的,我尽量都放菜鸟驿站。虽然每件要自己掏0.3元,但一来能应付派单任务,二来能保证签收率。”
李伟口中的签收率,是快递企业用于考核快递员的种种指标之一。李剑峰因送错件而面临200元的处罚。他告诉21记者,一旦有来自电商平台的客户投诉,公司的起步罚款是50元。在客服回访时,如果客户仍不满意,罚款额度将拔高到500元。“派件收入现在不景气,公司还制定了揽件的指标,达不到也得受罚。”李剑峰表示。
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邮政局副局长陈凯指出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的另一大难点:
“快递业属于新业态、新模式,承包、外包、兼职、众包等各类新型用工模式交织,在落实社会保险方面临着相当复杂的因素。”
“加盟制”企业则是新型用工模式的主阵地。就记者的采访来看,快递员对于工伤险与医疗险的参保诉求颇为强烈,但由于其与加盟商或基层网点签署的协议并非劳动合同,因此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保权益。
“加量不加价”、重重罚款、社保难覆盖等一系列问题催生了快递行业“招工难”的现象。据人社部4月26日发布的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招聘大于求职“最缺工”的100个职业排行,快递员这一职业已然名列第8。
提升快递员社保覆盖水平
针对上述难点,国家邮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意见》。陈凯表示,快递员权益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快递市场迅猛发展所衍生的问题,也有产业链上下游的利益分配问题,为此要推进电商与快递的有机互动。
陈凯说:
“目前,电商快递市场竞争激烈,要保障快递员合理的派费水平,必须建立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之间更加合理的利益分配和传导机制,确保快递企业能够获得正常的服务收入,促进形成有序的市场秩序。国家邮政局将引导电商平台和快递企业加强系统对接,满足用户差异化需求,推动落实‘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的要求,使得消费者可以根据企业服务能力、商业信誉和快递价格等选择快递服务。”
在厘清快递价格战根源的基础上,《意见》为保障快递员的劳动报酬权提出了四项重点任务。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解读称,第一是制定派费核算指引。目前,国家邮政局已经指导中国快递协会在江苏、安徽、四川等部分城市开展了末端派费核算试点,明确核算依据、核算指标、区域差异等要素,引导派费处于合理区间水平。
第二,制定劳动定额。考虑在保持行业合理劳动效率的基础上,避免快递员过度劳累。对超出劳动定额的情况,要引导快递企业充分考虑工作时间和工资收入等因素,推动实现快递员多劳能够多得。
第三,纠治差异化派费。针对部分企业对寄自特定区域的快件实施非正常低派费的问题,邮政管理部门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第四,遏制“以罚代管”。《意见》提出要指导快递企业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
而在完善快递员群体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意见》另提出,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统筹按照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或营业额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在丁金坤看来,《意见》的出台针对目前快递行业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引导快递员保持适度的劳动强度,提出对快递员的报酬要给予公平的保障,也将治理罚款乱象,体现了国家对快递员群体的关心。
“但光有《意见》尚且不够。当务之急是厘清快递员的法律地位。譬如,从法理上看,平台方与快递员之间应为非典型或新类型的劳动关系,但司法实践往往认定为劳务关系,故立法要跟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求。”丁金坤说。
可喜的是,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适应新就业形态,推动建立多种形式、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对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关企业应合理保障劳动者权益。
洪桂彬向记者表示,“多种形式劳动关系”的提法将有利于推动劳动关系下位概念的诞生,如强劳动关系、弱劳动关系、标准劳动关系、非标准劳动关系等,同时对于传统劳动权益进行精细化分割和重组,结合不同形式劳动关系的自身特点,匹配具体的“保障方案”,此将显著提升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的科学性和精确性,最终为我国经济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快递员群体的社会保障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中使用的字眼是“职业伤害保障”。而在《意见》中仍试图探索拓宽缴纳工伤保险的范围、推动购买商业保险的路径。
洪桂彬认为,两种方案的出发点都是增强对于快递员的事故伤害风险保障。而职业伤害保障的理赔范围也与工伤保险有所区别,预计在各地区试点基础上,国家会出台统一的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
(文中受访快递员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