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廉村(居)建设建设清廉村(居)厚植廉洁文化土壤
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狠抓“清廉村(居)”建设,通过打造清廉文化环境、优化传统文化环境、法治环境、干事创业环境,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村(居)政治生态,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嵩明县纪委监委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全县各村(居)委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严防村(居)委会集体“三资”、集体资产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风险,并不断完善村(居)委会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谋划健全村(居)委会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同时,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清廉文化元素融入“清廉村(居)”建设之中,深入挖掘当地传统历史文化、名人乡贤、家规家训中蕴含的清廉思想,以廉洁墙画、展板、条幅等形式,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村级廉政教育,广泛开展“传家规、立家训、扬家风”活动,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截至目前,嵩明县纪委监委共打造15个“一村一品”清廉文化建设示范点,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昆明日报记者王成通讯员丁刘杰万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