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零时起可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往返粤澳

日期:07-08
广东省澳门特区粤澳新冠肺炎

原标题:7月10日零时起可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往返粤澳

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8日表示,因广东省疫情风险降低,经多方协商决定,自2021年7月10日零时起,所有往返广东省和澳门特区的人士所须持有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48小时内调整为7天内。

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截至7月8日,澳门已连续466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包括无症状感染者),连续4天无新增境外输入病例,累计确诊病例55例,从未出现新冠病毒社区传播。(总台记者肖中仁)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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