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关全面启动“证照分离”改革

日期:07-06

原标题:广东海关全面启动“证照分离”改革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林曦通讯员陈琳、向武倩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广东省内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具体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

广东海关全面启动“证照分离”改革

据了解,国家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以来,海关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已累计取消“小型船舶来往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等7项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12月起,包括广东省在内的18个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了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2020年9月和2021年4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和“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批改为备案”改革的适用范围从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到全国范围。

在上述改革基础上,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海关对纳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的海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同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的部分领域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在具体方式上,海关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其中,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取消审批后,海关总署将制定检验检测机构采信管理办法,对采信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目录管理。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口岸区域,海关对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录像厅(室)的“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施备案管理,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同时,对“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实行告知承诺改革,对“免税商店设立审批”等10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内海关将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系统“证照分离”改革的部署要求,抓好改革的落实工作。通过各类举措,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广东省内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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