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阳市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朱志强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朱志强同志任修文县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贤驰同志任贵州开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进同志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
唐樾同志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黄成虹同志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兼);
邓谦同志任贵州修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
马骁同志任贵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贵阳市生态移民局局长;
向春同志任贵阳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毅同志任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免去:
蒙朝阳同志所任花溪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黄雪梅同志所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局长职务;
唐兴伦同志所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步岚同志所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贵州白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兼),白云区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邹杰同志所任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兼)职务;
唐仲灿同志所任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陈永燃同志所任贵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平同志所挂任贵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9日印发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楚霞等同志
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楚霞同志正式任贵阳市水务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0年5月起计算;
王峰同志正式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0年5月起计算;
李辉同志正式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局长,任职时间从2020年5月起计算。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9日印发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唐樾同志
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人民政府同意:
建议唐樾同志不再担任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9日印发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潘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潘剑同志任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贵阳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李宏清同志任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贵阳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陈先睦同志任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贵阳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宋伟同志任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贵阳市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
卢天伦同志任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贵阳市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继续执行试用期);
刘丽同志任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贵阳市生态移民局)督查专员(继续执行试用期);
以上同志在贵阳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贵阳市生态移民局)原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9日印发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龙宣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人民政府决定:
龙宣宗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兴林同志任贵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梦石同志任贵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服务中心主任;
王焜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站长。
免去:
杨阳同志所任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主任职务;
申飞勇同志所任乌当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9日印发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陈祖发等同志
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市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陈祖发同志为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
推荐肖建波同志为贵阳市卫生健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人选;
推荐吴勋同志为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人选。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9日印发
编辑:赵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