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收优惠篇|(13)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税收优惠篇
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
适用对象
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支持措施
自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増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无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税务局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