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这张开给货车司机的“特殊罚单” 兼顾了法理与人情

日期:06-25

原标题:这张开给货车司机的“特殊罚单”,兼顾了法理与人情|新京报快评

既在法律框架内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又深入了解被执法对象的现实困难,执法民警这种人性执法的方向值得肯定。

▲董怀江平时工作照。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供图

▲董怀江平时工作照。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供图

文|柳宇霆

一张特殊的罚单,带来不一样的感触。

据新京报报道,6月20日,山东高速上,一位货车司机由于未系好安全带且疲劳驾驶超过标准时限三个多小时,面临扣8分、罚款400元的处罚。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执勤民警董怀江及其同事得知,涉事司机之前已经被扣6分,家庭经济来源全靠运费,而且每月还有2万元的还贷压力,于是他们作出了扣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让司机写下“绝不再疲劳驾驶”的保证书。

深入了解涉事司机违规的原因,在法律框架内给予其相应处罚,同时辅之以要求他写保证书、严重警告等教育手段,烟台龙口大队的执法民警在处理这起事件时,无论是执法态度还是执法方式,都真正兼顾了法理与人情,实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目的。

货车司机群体的生存困境一直被舆论所关注。在这种语境下,面对违规的货车司机,烟台龙口大队的民警不是冷冰冰地开出一张罚单,而是仔细了解他的生活困难,并据此给予处罚,折射出的人文关怀和温情让人动容。

当然,弱势并不是违法的理由,更不能成为逃避处罚的借口,执法者最重要的还是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当地执法民警即便同情这位司机的遭遇,在开出的罚单上也拿捏好了分寸。

《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换言之,就是行政处罚必须适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做到不偏不倚,不轻不重。

再看这起事件,这名货车司机连续驾驶行为发生在上午,这个时段,人相对不太容易疲劳,被查处时精神状态也比较好,相对降低了社会危害性;再加上涉事司机配合工作、坦诚交代问题,这些都成为当地民警开出“扣2分罚200元”罚单的重要原因。

综合这些情节,从法律上来说,当地高速民警的处理体现了过罚相当的执法原则。

不仅如此,这张罚单也体现了《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从当地民警对涉事司机处理的实际效果看,处罚之外,还采取了严重警告、写保证书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育方式,两相结合更容易触动涉事司机,从根本上避免交通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说到底,行政处罚的目的,不是为了多开几张罚单,多捞一点罚款,而是以此为戒,让执法对象不触碰法律红线,实现“天下无罚”。

从以往一些极端案例来看,来自一些执法者简单粗暴、冷冰冰的执法方式,客观上激化了矛盾,最终导致事态失控,成为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这也提醒我们,执法者在维护法律权威之外,多一点温情更能达到教化和普法的目的。

因此,期待更多的执法者在铁面无私、执法必严之外,多一点春风化雨,多一点人文关怀。

□柳宇霆(法律学者)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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