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5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3.4%
来源:大众日报
1-5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3.4%
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68.8%,在京津冀及周边6省市中居第2位
6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1-5月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1-5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68.8%,在京津冀及周边6省市中居第2位。地表水方面全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断面109个,同比改善12个百分点。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1-5月全省PM2.5、PM10、SO2、NO2、O3、CO浓度分别为47、89、13、32、146微克/立方米和1.4毫克/立方米,其中PM2.5、O3、CO浓度分别同比改善9.6%、7.0%、12.5%,PM10、NO2浓度分别同比上升1.1%、10.3%,SO2同比持平。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9,同比改善3.4%;受多次严重沙尘天气影响,1-5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68.8%,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为7.4天,同比增加2.0天。16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的城市依次是威海、青岛、烟台,后三位依次是淄博、菏泽、聊城。
臭氧是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也是影响我省优良天数比例的重要因素。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我省今年夏季将继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降低臭氧污染。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介绍,我省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5大行业为重点,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指导企业针对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油气回收、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开展排查整治,8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1-5月全省15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优良断面109个,占比为71.2%,同比改善12个百分点;有1个劣Ⅴ类断面(泰安市柴汶河西高村桥),占比为0.7%,同比改善2个百分点。其余15市无劣V类断面。16市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中前三位的城市依次是济南、烟台、淄博,后三位依次是滨州、泰安、菏泽。
为保证今年汛期期间断面水质稳定,我省于4月底启动了2021年度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16市排查整治工作已基本接近收尾阶段,累计排查河湖2016条(个),发现问题4360个,其中4116个已通过‘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方式完成整改。尽管5月份我省个别河湖仍因河道施工、生活污水溢流等问题水质略有反弹,但优良水体比例下降幅度、劣Ⅴ类水体上升幅度均明显优于去年及历史同期,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二级调研员郭琦介绍,我省下一步将进一步探索建立涉水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确保河湖水质长期稳定达标。(记者陈晓婉通讯员张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