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回应“对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不再仅限于GDP”

日期:06-18

原标题:广东省发改委回应“对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不再仅限于GDP”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就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借鉴江浙经验大力推动强县行动,促进广东区域平衡协调发展的提案》作出答复,并在官网上公开了答复内容。

关于提案中“参照学习江浙在专项转移支付上,把欠发达县全部纳入一类,享受最高档次的转移支付比例”的建议,广东省发改委表示,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部署,我省积极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实施差异化转移支付制度及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过程中,均统筹考虑欠发达县域实际困难,给予充分的倾斜支持。

“但与江浙相比,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极为突出,各个区域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也不尽相同,在相关领域改革时我省并不局限于将欠发达县纳入一类享受最高档转移支付比例,而是对标‘一核一带一区’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实施差异化支持,作进一步精细划分,实现哪里有困难,政策就覆盖到哪里,哪里困难突出,享受支持力度越大。”广东省发改委介绍道。

具体而言,一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变按粤东西北和珠三角地域简单划分的传统做法,统一根据财力困难程度精准确定范围,将珠三角和粤东西北所有财力困难县区统一纳入补助范围,资金分配向人口规模大、支出负担重、自身财力困难的地区倾斜,夯实其加快发展的财力基础。二是在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中,将八大类18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确定为省级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7项事权,根据“一核一带一区”功能定位将全省市县精细划分为4档,有关分档充分考虑各县区的财力水平,在优先保障欠发达县区享受前两档补助比例的基础上,将“老少边穷”纳入第一档(补助比例达100%),将除第一档之外的“一区”和“一带”县区纳入第二档(补助比例提高至85%),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另外,关于委员提出“对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也不再仅限于GDP相关指标”的建议,广东省发改委表示,目前,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全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其核心要求就是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功能定位、发展要求和发展水平,实施差异化的指标考核,引导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到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来。此外,近年来,我省已积极优化调整转移支付政策导向,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已从侧重于激励型转向侧重于“保住基本、兜住底线,雪中送碳、扶弱补短”的保障型,转移支付分配向财政困难的地区倾斜,不再简单考核地区生产总值指标,突出考虑财政困难程度、人口等因素,增强市县托底保障能力。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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