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制定“主体责任提醒单” 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日期:06-16
领导班子成员柳州市

原标题:柳州制定“主体责任提醒单”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当前拉堡镇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和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服务环节中存在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悉、政策宣传不够到位等问题。”

近日,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一副镇长收到了一张来自镇纪委的“主体责任提醒单”,提醒单给该副镇长敲响了警钟。在接下来的一周内,他要求该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直接与柳江区直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对接,厘清部门责任,并组织进行业务培训,以多种手段加强政策宣传。

拉堡镇纪委向领导干部开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单”,是柳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创新监督方式,提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质效的一个实例。

为有效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柳州市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制定公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一把手”在履职各环节中的责任,目前,柳州市10个县区四家班子、纪委监委及76个市直单位全部完成“一把手”“两张清单”制定并向市纪委监委报备。在全市全面推行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谈心谈话,研究制定《柳州市纪委书记与同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同级监督谈心谈话以制度形式固化,不断完善“关键少数”监督闭环。目前,市县乡三级纪委书记与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同级谈心谈话891人次,特别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与政法系统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195人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同时,该市深入组织开展乡镇纪委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组织柳江区制定各镇“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同级全程监督制度,将乡镇纪委同级监督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将监督触角延伸至项目建设一线,在柳城县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县纪委监委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共收到110个报告项目,涉及金额28亿多元,并对2个进度慢的项目业主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项目施工问题6个。在融安县探索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全程纪实、日常检查和问题处置,进一步增强“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主动监督、相互监督、接受监督的行动自觉。(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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