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了!我撤回监督申请”

日期:06-16
保定市河北省检察院涿州市

原标题:“不告了!我撤回监督申请”

“感谢检察院为我打开了多年的心结,你们帮我解决了问题,我可以安享晚年了!”近日,89岁高龄的唐某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现场,紧紧握住办案人员的手,连声道谢。至此,河北省检察院、保定市检察院和涿州市检察院协同联动,一起历经6年的行政争议成功化解。

2015年7月,唐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河北省涿州市某局对其子闫某(已故)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撤销扣押决定书并返还扣押物品。该案经二审和再审,法院均以起诉超期为由驳回了唐某的诉讼请求。

2019年7月,年迈的唐某独自来到涿州市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负责接待她的干警耐心地听完老人的陈述和诉求后,察觉案情复杂,便由承办人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有关情况。其间,唐某仍多次上访。

经了解,申请人唐某已经80多岁、其夫为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战士、她本人是上世纪50年代入党的老党员……考虑到老人年龄和身体状况,案件亟待解决。经涿州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为全面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该院主动与某局办案人员沟通联系,调取了全部行政案卷材料,连夜组织力量进行全面审查。

按照涿州市检察院党组工作部署,承办检察官积极帮助唐某整理申诉材料,并将案件初查情况向保定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鉴于唐某年事已高,听力有困难,承办检察官全程陪同其到保定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2019年8月,保定市检察院依法受理了本案。案件受理后,河北省检察院、保定市检察院和涿州市检察院领导均高度重视,要求办案人员想方设法为老人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此,三级检察院加大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力度。

2019年12月,保定市检察院经审查后向河北省检察院提请抗诉。河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行政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于2021年4月12日向河北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为更好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更快更有效地解决行政争议,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三级检察机关成立了专案组。2020年12月17日,经过专案组的多次沟通,第一次促成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专案组详细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并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

在办案过程中,河北省检察院办案人员加强指导,保定市检察院和涿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在仔细调查核实该案全部案卷材料基础上,组织多次案情分析讨论,全面掌握该起行政争议形成的背景及成因,努力寻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突破口。

涿州市检察院则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全力投入化解工作。因双方诉求难以达成一致,老人情绪激动,涿州市检察院干警多次与唐某居住地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一同到唐某家中,安抚老人情绪,消除老人顾虑,并一遍又一遍地帮她细致分析案件。后又多次到涿州市某局沟通化解意见,并及时告知老人案件办理进度,提供解决办法。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分歧逐渐缓和。

5月27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河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高金川、保定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刘同松、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闫维才组成的检察官办案组在涿州市检察院对本案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还邀请了两名社会经验丰富的人民监督员和一名律师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办案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及调查核实情况,明确了听证焦点。唐某和涿州市某局分别进行陈述和答辩,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问,听证员认真发表评议意见。

在各方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对行政争议化解方案达成了一致,由涿州市某局对唐某进行救助,唐某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至此,历经6年的行政纠纷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唐某对专案组成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唐某申请监督一案的圆满解决,是河北检察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典型事例。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使该案得到实质性化解,帮助89岁高龄老人打开心结,消除双方矛盾,实现息诉罢访。该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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