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莒县通报一名密接者活动轨迹:曾到日照工作单位上班、与妻子到超市购物
据“莒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5日,县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
《公告》提到,2021年6月15日,接市疾控中心转发协查函,函告广州南沙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王某某返回莒县,并多次在县内活动。目前,王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5人已全部在县集中医学隔离点隔离观察,无发热、干咳、乏力等相关症状,县疾控中心已对其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现将进一步寻找与王某某活动轨迹重合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王某某,男,29岁,家庭地址:城阳街道晨曦名郡小区。
6月9日11:40从深圳乘坐联合航空KN5868次航班(座位号:36J)于14:30飞至日照。
6月9日14:40左右搭乘出租车(鲁LT2107,无其他同车人员)于15:30回到家中。
6月9日16:30自驾车从家中到县人民医院沭东院区(核酸监测点位于沭东院区西北侧)进行核酸检测。约17:00完成核酸检测,随后驾车返回家中。
6月10日、11日自驾车到其日照工作单位上班,自述工作期间戴口罩,因刚从广州返回原因,在单位餐厅单独就餐,无近距离接触人员。
6月12日12:00至12:30同妻子到蓝湾超市负一楼购物,全程佩戴口罩,购物完毕后返回家中,之后居家未外出。
6月13日、14日,居家未外出。
紧急提醒。6月9日至6月14日期间,如有与上述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请立即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咨询,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请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到就近采样点采样检测。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