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4个集体、7名个人获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表彰

日期:06-14
扶贫乡村振兴青海省

原标题:青海4个集体、7名个人获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表彰

6月12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授予153个集体“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57名个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我省有4个集体、7名个人获表彰。

据悉,我省获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分别是西宁市扶贫开发局、黄南藏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扶贫开发局、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办公室;获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的分别是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昂思多镇副镇长云忠林、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开发指导与项目监督科科长许振琳、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扶贫开发局干部多青项杰、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谢青梅、玉树藏族自治州扶贫开发局信息中心主任索南文青、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干部焦付智、青海省扶贫开发局项目监督处处长张学忠。

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是历史赋予的新使命,全省各级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继承和发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苦干实干、接续奋进,在建设新青海中体现新担当、作出新成绩,续写新辉煌。(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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