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出19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涉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

日期:06-11

原标题:广东检出19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涉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

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饮料、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和餐饮食品等6类食品10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06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水之恋水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王子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芙蓉源®山泉包装饮用水和龙子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鹤山市七翁井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东莞市雅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茗井山泉包装饮用水和華心泉包装飲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东莞市麻涌福嘉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揭西县万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番木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佛山市南海区大沥益同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胜达悠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苔脆(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中山市小榄镇鸿盛源预包装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南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提子味沙琪玛,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清远市清城区恒信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康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妙脆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肇庆市端州区星辉百货购销部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创开园食品厂生产的红豆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广州粤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蜜汁叉烧肠和冬菇猪肉肠,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兽药残留问题

阳江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黄圃镇泰裕肉类制品厂生产的童味腊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江门市大昌超市有限公司地王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富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淡口话梅皇,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展鹏干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揭西县佳联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话梅,铅(以Pb计)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佛山市悦百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金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腊肠,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珠海市香洲区前山展鹏干货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揭西县佳乐食品厂生产的八仙果,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西洲美食店销售的卤肉卷,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广州汇点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河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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