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检察听证从"坐堂办案"到田间地头 办案方式更接地气

日期:06-10
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最高检:检察听证从"坐堂办案"到田间地头办案方式更接地气

正义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牛旭东)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检察听证典型案例。针对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并不都是“坐堂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对听证场地的选择进行了解读。

高景峰指出,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听证会一般在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举行。有特殊情形的,经检察长批准也可以在其他场所举行。

“检察听证室”是保障听证会有序规范进行的物质前提,《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检察机关听证室建设技术指引》《中国检察听证网建设方案》等规定对场地、设施和系统作了明确要求。“在疫情期间,鉴于组织现场听证会存在困难,有的地方检察院就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案件听证,极大便利了案件当事人、听证员等听证会参加人,也取得了较好效果。”高景峰说。

据高景峰介绍,实践中有的地方还探索开展“带案下乡”,在当事人所在村镇的“田间地头”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村干部及村民担任听证员。“这种更‘接地气’的办案方式,将‘枫桥经验’引入了听证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高景峰进一步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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