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报警举报他人超载却被查出自己是醉驾无证驾驶
正义网衢州6月9日电(通讯员刘艺丹傅晓欢)近日,由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某某危险驾驶案,经衢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据悉,这已经是徐某某第三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了。
经查,2021年4月12日下午,衢江交警接到举报称一货车超载,接到报警后,交警立即赶到现场核实情况,举报人徐某某向交警反映称,其看见村里原本好好的道路被超载大货车压坏了。
但在交谈过程中,交警在徐某身上闻到了浓重的酒味,交警随即对徐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49mg/100ml,徐某某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查实得知,徐某某在数月前就因醉酒驾驶被吊销了驾驶证,现在属于“失驾人员”,如今尚在缓刑考验期内。
公安机关将徐某某移送至衢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徐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徐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最终,徐某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