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徐光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德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天府旌城党工委原书记徐光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光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人事任免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徐光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光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徐光勇简历
徐光勇,男,汉族,1968年5月生,四川中江人,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9月至1989年10月,在中江县辑庆镇工作;
1989年10月至1990年1月,在中江县南山乡工作;
1990年1月至1990年9月,任中江县南山乡副乡长;
1990年9月至1992年4月,任中江县辑庆工业公司副经理;
1992年4月至1993年2月,任中江县南山乡党委副书记;
1993年2月至1994年4月,任中江县南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4年4月至1995年10月,任中江县辑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年10月至1996年1月,任中江县辑庆镇党委书记;
1996年1月至1996年11月,任中江县辑庆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6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中江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1998年1月至1998年4月,任中江县委常委;
1998年4月至2001年1月,任中江县委常委、仓山片区工委书记;
2001年1月至2002年7月,任中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中江县委副书记;
2003年12月至2006年10月,任绵竹市委副书记;
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罗江县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罗江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6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罗江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什邡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3年6月至2013年8月,任什邡市委副书记、市长,罗江县委书记;
2013年8月至2016年9月,任罗江县委书记;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任德阳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7年1月至2017年2月,任德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任德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锦绣天府国际健康谷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任德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锦绣天府国际健康谷党工委书记;
2019年8月,任德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天府旌城党工委书记。
(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