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本市将全面建立四级“田长”体系
近日,本市全面推行“田长制”,保护建设利用好15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到2021年底,市、区、乡镇、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将全面建立,通过河长制、林长制、田长制“三长联动、一巡三查”,实现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整体保护。
在全市不同地类中,耕地是除林地园地、建设用地以外的第三大空间,在城市运行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多功能性,发挥着鲜活农产品应急供应保障、服务城市生态安全、约束城市无序扩张、传承农耕文化、防火防灾避险等作用。目前,北京基本农田面积仅占市域总面积的6%,保护农田刻不容缓。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山、林、草有“林长制”,水、湖有“河长制”,借鉴“河长制”“林长制”经验,推动建立“田长制”,就是要通过落实党政同责,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0万亩。
按照《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意见》,2021年底,市、区、乡镇、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要全面建立,同时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市总田长对全市各级田长制工作负总责,市级田长负责监督责任区域的田长制执行情况。区总田长为第一责任人,区级田长负责协调督促各责任区域落实田长制工作。乡镇和村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到2025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数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合理布局、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按照“市统筹、区主责、乡镇运行、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区总田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市级田长每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区级田长每年至少开展2次巡查,乡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围绕农田“优化、保护、建设、管理、利用”五个环节,《实施意见》明确了田长制工作具体任务,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加快推进耕地保护空间内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储备区耕地调整,实现落地上图、四至清晰、布局合理、质量合格,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公开田长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还要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高效节水、地力培肥、生态景观和维护保养等水平,大力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农业,同时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各级党委和政府是落实“田长制”的责任主体。“田长制”执行情况将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通过落实逐级督导、考核制度,采取通报、点评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孙云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