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乡村振兴正式“接力”

日期:06-05
海口市脱贫扶贫农村乡村振兴

原标题:海口乡村振兴正式“接力”

 2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达标出列,4342户1.93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退出,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降至“0”……“十三五”以来,海口凝聚全市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开展,取得了亮眼成绩。6月4日,海口市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意味着海口将以脱贫攻坚取得的成绩为出发点,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奋斗,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

□本报记者赵汶

推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

“十三五”期间,海口坚持以上率下,狠抓“三落实”,做到“三精准”,凝聚全市合力推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除了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建立书记、市长“双组长”抓扶贫的领导组织架构,成立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组建16个专项工作组,海口还积极完善“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帮扶责任机制,进一步建强基层战斗堡垒。

同时,加大投入力度,坚决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从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旅游扶贫、消费扶贫、科技扶贫、电商扶贫等方面入手,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做到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利用脱贫致富电视夜校栏目等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鼓励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脱贫”,促进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建立。

通过精准帮扶,海口实现4342户1.93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期脱贫,22个贫困村全部达标出列,贫困家庭年人均收入从2016年的5390.6元增加至2020年的15935.4元,年均增幅达到31.35%。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降至“0”,全面解决了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脱贫攻坚期内无返贫致贫现象发生,为接续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18年、2019年海口市连续两年在全省脱贫攻坚大比武活动中获得第一名,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在海南省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名列第一,实现“三连冠”。海口市扶贫工作办公室2018年也被评为海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先进集体。

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今年3月,《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对脱贫户和达标出列村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持“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新政策出台前,原有政策一律不退、力度不减,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

《实施意见》提出,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和发展乡村旅游业。鼓励产业组织化发展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接农村低收入家庭新增就业需求,扶持农村低收入家庭和就业困难户就近就业。坚持完善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发挥好乡村振兴电视夜校等宣教平台作用,激发脱贫主体发家致富的内生动力。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强化政策性兜底保障的重要作用,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政策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保障无劳动能力农村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

据介绍,海口市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后,将着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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