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层次人才、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将有调整

日期:05-31
深圳市

原标题:我市高层次人才、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将有调整

根据我市人才工作部署,2021年9月1日零时起,我市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将有调整。

近日,深圳通过打出人才政策“组合拳”,从过去依靠政策比较优势吸引人才向依靠优良的环境和文化集聚人才转变,更加突出用人主体作用和市场激励导向,全方位构建一流人才生态,着力打造全球智汇深圳样本。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鹏城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等首批用人单位对外发布了“特聘岗位”申报指南。这标志着在科研、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领域实施的“特聘岗位”制度,正式步入“实操”阶段,用人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和事业发展,自主确定岗位评聘标准,不同领域可“量体裁衣”设定门槛标准、“谁用谁评价”,改变过往以奖项、学历或职称等标准认定人才的做法。据悉,自2021年9月1日零时起,我市高层次人才业务(包括“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学术研修津贴”三项,下同)停止申报。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申报的高层次人才业务按原规定执行,已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可按原规定继续享受相关待遇。

同时,为了进一步营造人才来深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环境,我市将不断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加快完善“4+2+2+2”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对于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紧缺人才,可按规定享受租住和购买人才住房优惠。对于高精尖缺人才,将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制度,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人才住房,以更大优惠力度租售。为此,我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将有所调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进的人才,按原规定受理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进人才不再受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对在我市全职工作的35岁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补贴政策。

此外,我市将聚焦重点支持的产业和技术领域,优化升级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扩大优质实体经济企业高精尖缺人才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产业链、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助力更多人才在深创新创业。各级人才服务部门将以更优质的服务、更开放的举措,为来深人才和团队营造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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