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强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5月28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第二十七次会议精神,省卫生健康委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下发通知,进一步细化流程明确要求,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
强化首诊负责制。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强化首诊负责制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病毒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实施闭环管理,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和报告。预检分诊人员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体温监测要求。
严格发热门诊职责。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切实针对新冠病毒肺炎可疑病例,开展流行病学问诊、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和报告,对所有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并在4-6小时内予以反馈,反馈之前,所有患者一律留院观察。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即刻安排专业救护车和专人转至定点医院隔离和治疗。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要及时报告,并尽快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期间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诊所、民营医疗机构,及时张贴公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具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的患者就诊引导标识,严格设置预检分诊台,做好发热门诊就诊提示和宣传。(李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