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柬埔寨使馆对自柬赴华乘客实施新冠病毒交叉检测
中国侨网5月27日电据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网站消息,近期,自柬埔寨向中国输入新冠确诊病例持续增多,中国驻柬使馆决定自柬埔寨时间2021年6月4日0时起,对自柬赴华中外籍乘客进行新冠病毒交叉检测,并对检测要求做出以下调整:
一、检测次数
自柬埔寨时间2021年6月4日0时起,自柬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所有中外籍乘客,须在登机前3天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简称“单检测”),在登机前2天内另进行一次“双检测”(即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
二、检测时间及地点
如果您计划于6月4日乘机,则应于6月1日在使馆指定检测机构(相关信息详见:kh.china-embassy.org/chn/lsfws/lingshifuwu/t1801591.htm)“柬埔寨王家军医院”接受核酸“单检测”取样,6月2日领取检测报告函;于6月2日(含)之后在“柬埔寨国家公共卫生学院”(简称NIPH),接受“双检测”取样,6月3日领取检测报告函(盖柬卫生部红章)及实验室报告单(含采样日期)。
三、检测费用
柬埔寨王家军医院核酸“单检测”单检测费100美元(含纸质报告);柬埔寨国家公共卫生学院核酸和血清抗体“双检测”费150美元(含纸质报告)。
四、健康码申请
所有赴华中国公民须在微信国际健康码小程序申领带“HS”标识的健康码,外国公民通过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申领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相关材料如下:
(一)基础材料:完整且清晰的“单检测”报告函(带柬王家军医院红章),“双检测”报告函(带柬卫生部红章)和检测单(带在NIPH取样时间),机票行程单,居留证明(有效签证页或劳工证等)。
(二)在柬中资企业和项目拟回国人员,须在登机前由相关企业安排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并在基础材料外另上传相关企业开具的隔离14天证明(到乘机日为止),证明内容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隔离地点、隔离周期、隔离期间身体状况、企业名称、联系人、电话。
(三)在柬零散务工人员(持柬半年以上多次往返商务签证人员),须在登机前自行安排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并在基础材料外另上传已隔离14天的保证书,内容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隔离地点、隔离周期、隔离期间身体状况并签名落款。
(四)已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并持有合规疫苗接种证书人员,在基础材料外另须上传疫苗接种证明(接种卡或接种单)及亲笔签名的疫苗接种声明书。
(五)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未曾被确诊但在指定机构核酸检测血清IgM、IgG抗体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的人员,均将被视为有既往感染史,持有合规疫苗接种证书者除外。此类人员应首先在使馆指定机构做两次核酸“单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并在柬当地正规医院做肺部CT或X光后,将两张核酸“单检测”检测报告及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发至使馆领保邮箱lingbao_khm@sina.com(邮件正文中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如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使馆将通知当事人进行至少14天单人单间居住隔离。完成隔离后,当事人仍须登机前完成核酸“单检测”和核酸、抗体“双检测”,如复查结果为核酸、血清IgM抗体“双阴性”,即可申请健康码回国。申请时除基础材料外,还须上传两次核酸“单检测”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已隔离14天承诺书。
五、特别提醒
(一)当前,全球新冠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中国驻柬使馆建议您“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如确需旅行回国,在做完相关检测直至登机前,务必严格做好自我隔离,“非必要、不外出”,特别是请勿前往人群聚集区域和疫情高风险区,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二)所有自柬赴华乘客均须在使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现场采样检测。如果乘客非现场采样,使馆将对其相关检测结果不予认可,并拒绝为其审发健康码。
(三)请务必严格遵守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规定,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窜改检测报告或请他人“冒名顶替”参加检测,或因抗体检测不合格接种疫苗隐瞒病情“骗取”健康码,均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将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柬埔寨卫生部热线:115
金边市新冠肺炎求助热线:1299
柬埔寨报警电话:117
柬埔寨外国人求助热线:0312012345、0316012345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柬埔寨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23210206;“双检测”咨询热线电话:099830158;咨询邮箱:lingbao_khm@sina.com
中国公民证件咨询专线:011572624、012901937(工作日8:00-11:30,14:30-17:00);咨询邮箱:zhengjian_jpz@sina.com
中国驻柬埔寨使馆驻暹粒领事办公室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78946178